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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86章 强盗案的结束(2 / 2)

“爸爸。”兰希望毛利帮忙。

“哼,走了好,帮我们家省米了。”毛利昂头说道,然后去浴室了。

“啊……”兰火冒三丈的抱怨道,“真是的,你不在家才省米呢!”

见戏演完了,山崎、美黛子、园子一起告辞离开了。……

晚上,美黛酒家。

看毛利过来了,宫本美子打趣道:“出来了?住得怎么样?”

“算是比上次好吧。”毛利说道,“来一打啤酒,记账。”

“好的。”宫本美子笑道,“我再送你瓶红酒吧,算庆祝你归来,不过别在这儿喝。”

“那就谢了。”毛利笑道。

今天晚上的杂煮是加入多种蔬菜的山猪肉骨汤配金枪鱼肉,把一份金枪鱼肉放入汤中烫熟取出,再捞一大勺蔬菜盖上,浇上一勺牛肉酱,算是啤酒套餐的主菜。

辅菜是牛肉串;水煮小菜六种,土豆片、花生、扁豆、白萝卜片、香菇、栗子;还有辅酱五种,酸蕃茄酱、甜苹果酱、芥末酱、辣椒酱、咸纳豆酱;这些包装好的成品。

毛利的啤酒套餐包括一打十二罐啤酒,一份主菜,十二串牛肉串,十二份水煮小菜,两勺牛肉酱,五包酱。

拿着两个大盘子,一盘主菜,一盘水煮小菜盖牛肉串,毛利回到老位子上。

山崎把啤酒送上,然后告诉毛利有关有马雅彦的事情,以及这件事情涉及到妃英理帮毛利申请微罪的事情。

“好,我知道了。”毛利面无表情的说道。

虽然毛利没有什么表情,不过山崎从毛利变柔和的眼神中,还是看出,毛利有些感动,毕竟妃英理是为了他,才去拜托九条检察官的,只是感动归感动,只是一时的而已。……

晚上,山崎把醉酒的毛利送回家,还有一瓶82年的波尔多酒,然后回来吃宵夜,炖了几个小时的山猪肉骨。……

8月26日,星期二。

上午,毛利带着山崎,还有非要跟来的兰与柯南两人,找到了有马夫人。

不过,结果却不如人意,有马夫人一直接受她爸爸大津敏之的资助,并没有察觉到家里的经济有什么异常。……

午前,米花广场,竹鹤饮料店。

毛利向妃英理汇报了调查情况,却得知已经不用查了,九条检察官已经凭那些借据,让警方申请下了对有马雅彦的逮捕令和搜查令。……

大津不动产会社的保险箱空了,不知道里面有什么,不过大津不动产会社账目上有钱款1200万日元,而有马雅彦在大津敏之去世后,突然向多位债务人还了近一千万日元,还以年薪千万日元聘请了一位意大利厨师。

虽然有马雅彦一直保持缄默,但是因为不明来历的巨额钱款,仍然被认为是杀死大津敏之的凶手,因此被起诉了,操办的正式九条检察官。

九条检察官认为,有马雅彦因为经济方面的问题,加上大津敏之情愿把钱给她女儿花销,也不愿意借钱给他渡过难关,所以针对大津敏之实施了犯罪计划,目的就是保险箱里的钱款。

大津敏之以及他的若干位同伙一直在盯大津敏之,正好发现井上隆志的窃盗,于是就利用了这次井上隆志的窃盗行为杀人夺款。

他们中的一个人小心的爬入大津不动产会社社长,另一个人在后面销毁同伴的脚印,保留他井上隆志的脚印。

爬入社长室的犯人,从大津敏之身上拿到钥匙打社长室门和外面大办公室的门,放同伙和接到消息匆忙赶来的有马雅彦进来。

有马雅彦叫醒大津敏之,逼问出保险箱的密码,然后杀了他,打开保险箱取出了里面的所有东西。

有马雅彦用身上的围裙擦去凶器烟灰缸上的指纹和血迹,却故意没有擦保险箱,正是要让井上隆志的指纹留在保险箱上,以便于把杀人夺款的事情嫁祸给井上隆志。

一方面为免爬出去留下痕迹,一方面时间过了晚上九点,秋山管理员已经回到大厦出入口处的管理员室,有马雅彦就假借还老花镜的名义找上秋山管理员,吸引他的注意力,让一名同伙拿钱先走。

而等有马雅彦带秋山管理员来到大津不动产会社会长室外,会长室内的另一名同伙就在里面演戏,有马雅彦就叫秋山管理员看,确认里面真在发生事件,使他自己有了不在场证明。

然后,有马雅彦撞开社长室的门,冲进社长室接触大津敏之,同时让秋山管理员打电话,以方便躲在门后的同伙,在秋山管理员没看到的情况下,离开了社长室,而他自己则在秋山管理员的眼皮底下,把钥匙放回了大津敏之身上,完成了作案。

鉴于有马雅彦及其同伙属于团伙作案,刻意杀人夺款并嫁祸他人以图脱罪,情节恶劣,九条检察官在对有马雅彦起诉书中向裁判廷要了无期刑。

虽然凶器、赃款等,没有直接的证据证明有马雅彦犯案,但是辩方律师完全没有办法说明巨额钱款来历,所以官司完败。

这让有马雅彦呆掉了,同样是没有证据,怎么井上隆志就能逃脱一部分罪名,而他则全部承担。

辩护律师告诉他,一方面由于他的缄默,让裁判廷认为他没有说实话,另一方面由于已经裁定井上隆志不是杀人夺款犯,而他正好在事件后突然多了巨额财产,所以裁判廷合议时,情理压过了客观。

有马雅彦不服上诉,他承认他临时见财起意杀了大津敏之,但不承认是故意的团伙作案,并嫁祸井上隆志,以减轻罪名。

有马雅彦说他确实是去送老花镜的,但没有找到证人。

有马雅彦说他敲门后是大津敏之开的门,那时候他才知道遭了贼,而在大津敏之当他的面打开保险箱检查里面财物时,发现保险箱内有大量现金和其它财物,于是就见财起意,用桌上的玻璃烟灰缸杀了大津敏之,然后用围裙擦掉了上面的指纹和血迹,后来烧掉了围裙。

这个说法同样没办法证实,特别是对于大津敏之当他的面打开保险箱检查里面财物的说法。

有马雅彦说他不是故意漏掉保险箱意图嫁祸井上隆志,而是真不知道,不过没有证据。

有马雅彦说墙上的打人影子,他是利用了社长室里的一个钟,这个钟他在警察来前放在了身上,带出现场销毁了。

钟由一个撞钟小人和一个金属钟组成,整点时撞钟小人就会敲打金属钟,通过灯光照射放在墙上看起来就像打人的影像,而没有声音,是因为他拿掉了金属锤头。

警方向大津不动产会社的员工确认了有这个钟,并买了一个来试验,但是秋山管理员当时只是匆匆看了一眼,不能确认打人的影像是不是这个钟的影像。

不过钟的影像确实像打人的影像,而有马雅彦有同伙存在的这件事情同样无法确认,所以上诉成功了一半,取消了团伙作案,这个罪加一等的罪名,有马雅彦因故意杀人夺款并意图嫁祸他人以图脱罪,被裁定三十年刑。

有马雅彦不服再上诉,想要去掉故意这个罪名,但因为大津敏之和他关系不好,对于大津敏之当他的面打开保险箱检查里面财物的说法,更倾向于大津敏之被逼之下当他的面打开保险箱这种说法,最终上诉失败,裁定维持原判。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