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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1节(2 / 2)


  “是啊,这出血是在皮肤损伤的下面,更接近耳根了。”我说完,又把解剖切口拉长了一点,并且沿着皮下组织,分离了耳后的皮肤损伤处。

  果真,这其实是两处出血,互相没有联系和交叉。耳后的皮肤损伤下方,有一块和皮肤损伤相呼应的椭圆形出血,这应该是表面软、质地硬的钝性物体造成的损伤。而这处损伤的下方,有一条横形的皮下出血,皮肤上并没有对应的损伤,说明这是一处质地软的钝性物体挤压所形成的损伤。而且这处横形的皮下出血并不短,从耳后皮肤损伤的下方,一直向死者的面部延伸,我们打开的小的皮肤切口,还没有看全。

  没有办法,我们只有打开死者的面部皮肤来观察了。

  中国人对于遗体还是非常尊重的,即便是刑事案件在解剖完后,还会举行一些遗体告别的仪式。自然腐败就算了,但若是法医检验的时候破坏了死者的颜面部,肯定会被家属投诉。但比如这起案件,不沿着出血的方向打开面部又是不行的,所以法医们也想出了办法来应对这样的情况。

  “我们从死者的耳屏前纵向下刀,然后沿着下颌两端,一刀划到下颌下。这样,沿着刀口,我们就可以分离皮下组织,把死者的整个右侧‘面皮’给掀起来。面部的皮下组织、肌肉甚至骨骼也就可以进行检验了。”我一边动刀一边说,也是给林涛、陈诗羽和韩亮他们普及一些法医学的知识。

  “面皮……”韩亮说,“我以后再也没法正视‘三鲜炒面皮’了。老秦你又废了我一道美食。”

  掀面皮不是法医的常规检验手段,只有确定损伤位于面部皮肤下,才会用这种办法。在检验完之后,只需要法医认真一些缝合,死者的整个面容是不会遭到破坏的。

  果真,我们的决断是正确的。在打开死者的右侧面皮之后,我们发现了一条细细的皮下出血,从死者的耳根一直延伸到嘴角。

  我二话不说,用同样的方法掀起了死者的左侧面皮。同样,几乎和右侧一模一样,也有一条细细的皮下出血从死者左侧耳根直接延伸到左侧嘴角。

  “结合现场的情况。”我拿起捆绑在死者身体上的塑料绳,说,“面部的勒痕,就是这个形成的。”

  “这样的勒痕是自己不能形成的!”大宝说,“难道他真的是被人杀死的?”

  “不。”我说,“从尸体的损伤看,这条绳子是勒在方斗杨嘴里的,哪儿有这样杀人的?不过大宝有一点说对了,这是自己不能形成的损伤痕迹。现在看起来,有人站在方斗杨的背后,用绳子勒在他的上下牙列之间,右耳后的皮肤损伤痕迹,就是这个人的右手拇指留下来的。”

  我用自己的拇指比画了一下,椭圆形的皮下出血比我的拇指指腹略小一些,但是形状相仿。

  “电视上都能看到,很多人都是这样勒死别人的。”陈诗羽说,“不过,这人为啥不勒脖子,要勒嘴啊?我知道了,他肯定是套绳子的时候,没套到脖子上,而是直接套到了嘴上。”

  “不会。”我否定道,“第一,从现场情况看,方斗杨自己要造成窒息征象获取快感的行为是肯定存在的。那么,这绳子就是他自己绕在身上的。既然是自己绕的,有别人来想勒他,就要找这绳子的绳头,他不可能不知道。你说的那种杀人方式,必须是趁人不备。第二,虽然勒到了嘴上,但这个人并没有重新去勒脖子,而且他的死因也不是勒脖子。第三,这么粗的塑料绳,只在皮下形成了这么细的皮下出血,而且皮肤都没有损伤,说明作用力很轻,我不认为他是为了勒死方斗杨。”

  “有新的发现,但是就像你刚才说的,死因并不是勒脖子,”大宝说,“那死因究竟是什么呢?”

  “看起来,所有的死因都排除了。”我沉吟道。

  “是啊。没有窒息征象,没有损伤痕迹,没有致命性的疾病,中毒看起来也不像。”大宝说,“电击的话,也没见电流斑,高低温就更不可能了。好嘛,六大死因排除完了。”

  “排除完了是好事。”我说,“很多死亡,都是需要用排除法来最终定论的。”

  刚说完,我灵光一现,用探针从尸体皮肤外面模仿了一下颈动脉的走向,说:“我好像知道他是怎么死亡的了!”

  在大家期待的眼神里,我用“y”字解剖法打开了死者的颈部皮肤,这样可以更加充分地暴露颈部侧面的皮下组织。

  我把死者的胸锁乳突肌分离开,掀起来,暴露出颈部侧面深层的血管和神经。

  我找到死者的颈动脉,在已有分离面允许的情况下,尽可能长地截取了死者的颈动脉,用止血钳把离体的颈动脉夹了出来。

  我的这个动作,被韩法医最先发现了意图,他说:“你在考虑抑制死?可是,这损伤离颈动脉窦的位置,偏高了一些吧?”

  “抑制死?”对陈诗羽来说,这并不是一个完全陌生的名词。在三尸奇案11里,就有个死者是被踢中睾丸之后抑制死。但这两个案件虽然死因一样,作用方式却完全不一样,所以让陈诗羽这个没有医学基础的新警有些摸不着头脑。

  抑制死,是指由于身体某些部位受到轻微的,对正常人不足以构成死亡的刺激或外伤,通过反射在短时间内心跳停止而死亡,尸体检验未发现明确死因者。抑制死是一种发生概率非常小的死亡原因,但是因为它出现得急骤,而且不可预见,所以极易引起误会、不理解以及舆论的广泛关注。有些甚至在医疗活动当中,突发抑制死,从而造成死者家属的不理解,引发了医疗纠纷等。

  由于一些支配心脏活动的迷走神经受到刺激后过度兴奋,致使心血管活动突然抑制而发生心搏骤停从而死亡。微博上也曾经报道过“吻颈死”这一种死法,说白了,就是亲吻颈部长时间压迫颈动脉窦的压力感受器,从而死亡。

  可以刺激迷走神经的,当然不仅仅是“吻颈”。在法医学的实践中,我们发现,利用钝性外力击打或压迫颈部、心前区、心后区、会阴部,以及在某些医疗活动中,如胸、腹穿刺,尿道扩张、引流等,都可以见到抑制死的案例。

  “电视上倒是经常会放砍一下颈部就死亡的情景。”陈诗羽说。

  “其实不然。”我说,“并不是说颈动脉窦受到击打,就一定会昏厥或死亡。这种死亡是极小概率的事件,并不是必然发生的结果。抑制死的发生和人体状态、健康状况、神经敏感性等个体因素相关,并不是在每个人身上都能发生,而且在同一个体上,也并不是受了外力就一定会昏厥或者死亡,它也是个极小概率的事件。”

  “啊,这个人的颈动脉窦位置长得比较靠上。”韩法医考虑到了个体差异性,用取下来的颈动脉在死者的皮肤外面比画着说,“其实这个损伤还正好就是作用在颈动脉窦上!”

  “我们都用了排除法了。”大宝说,“看来真的只能用这个死因解释了,不过,如果有可以直接证实的证据就好了。”

  4

  我微微一笑,用起了“酒精大法”。

  酒精可以让组织表面的水分挥发,更清楚地显露出组织表面细微的形态变化。这个案子也不例外。我把死者的颈动脉剪开,然后用酒精擦拭了它的内膜。渐渐地,动脉内膜的颜色出现了差异。在颈动脉窦的位置,动脉的颜色偏白,而其他的位置,则带有淡淡的粉红色。

  “我们喜欢用‘组织内出血’来判断某些组织是否受伤。”我说,“其实,有的时候‘缺血’也是很有价值的征象。比如某地方受到压迫,其下的血管内会出现缺血的征象。”

  “既然颈动脉窦这里缺血了,说明它就是受到了压迫!”大宝说。

  我点点头表示认可。

  “绳子的上方。”韩法医沉吟道,“这是有人在用绳子勒在方斗杨嘴里的时候,拇指压迫到了颈动脉窦,然后意外造成了死亡,对吗?”

  我仍是点了点头。

  “难道是有人要帮他完成性窒息的过程?”大宝叫道。

  我摇了摇头,说:“不。第一,之前说过,性窒息一般都是独自进行的。第二,如果有人帮忙,怎么会是勒嘴巴?勒嘴巴又不可能导致窒息。”

  “那是怎么回事?”大宝不解道。

  我没说话,用止血钳撬开了死者的牙列,用手电筒朝死者的口腔内部打光。很快,我用镊子夹出了一根纤维。

  “我跟你学的。”我笑着对大宝说,“有了这根纤维,至少可以确定就是绑住他身体的这根绳子勒的嘴巴。”

  “可是,这还是不知道为什么会有人用绳子勒住他的嘴巴。”大宝说。

  “嘴巴里好像有好多泡沫呢。”韩法医眯着眼睛朝死者的口腔里看。

  “泡沫。”我沉吟着。我想起了在现场勘查的时候,发现的死者嘴角流涎的痕迹。现在想起来,正因为死者面部抹了粉,痕迹才那么明显。

  我二话不说,拿起脏器刀,把死者的大脑冠状面切开,切成片。果真,我们在其中的一片脑组织中发现了异样。

  这片脑组织中,我们看见了一小块灰白色的区域。这应该是脑组织的局部软化灶。可能是方斗杨小的时候有头部的外伤,遗留下了这个软化灶。